******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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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67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137533.71******服务中心、综合配套用房及功能齐全的其他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
2.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为止。计划施工工期6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3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4
******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含1#厂房至33#厂房、34#******服务中心、35#******消防泵房及水池),总建筑面积137533.7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7273.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9.88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为14597.3平米。1#厂房至33#厂房为丙类,层数为3至4层;34#******服务中心为民用建筑,层数四层;35#******消防泵房及水池)为丁类建筑,地下一层、地上二层。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登记。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最低配备人数为(10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
3.1.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15日09:00至2025年4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6
日
9
时
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有限公司网站”(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仁祥大厦
联 系 人:陈昌凯、袁宗洋
电??? 话:0311-******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郝楠
电??? 话:0311-******、******
电子邮件:******
8.
其他公示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2
监督单位: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311-******。
8.3
******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陈昌凯0311-******;招标代理机构:郝楠0311-******。 2、投标人须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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