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
电线、电缆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3-XJ-2025-159
******有限公司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XJ-2025-159)采购电线、电缆******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4月14日09:00至2025年4月16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5年4月17日10:00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电线、电缆 | 详见技术规格书、图纸、图集及报价明细表 | 批 | 1 | 宁东电气化改造指定施工现场 | 后附报价明细表 |
3.2质量标准:
(1)对电线、电缆等物资开进行外观、尺寸及材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进场使用,不定期进行外观、尺寸、材质等进行抽检。
(2)主要技术规格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最新标准及项目相关设计标准要求执行,投标人供应的物资应满足设计要求,满足有关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及招标人试验室所下有关的技术交底要求,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3)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相关规范要求,随车交接出厂材质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验证各项指标要求。
(4)卖方中标后承诺签订质量保证书,买方将对每批次进货材料随机进行抽检,如发现一批次不合格,则直接终止合同,并处以不合格数量材料中标单价三倍处罚,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5)供应物资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及标准及本询价文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合格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修订或不同规范之间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水准、最严格要求执行。
3.3交付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汽运。
3.3.4验收依据: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3.3.5计量方式:计数计量。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检测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一切辅材、售后服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买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6以验交合格的成品验收结算,现场落地卸车人工费、保险费及差旅食宿费用由供方负责并承担,厂家承担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加工制作费、试验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有限公司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设计文件中设计要求、相关规范要求及分部工程验交条件,投标方供应的产品均应按相关设计文件及规范的频率进行第三方委外试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3.4.8本次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合同期间内不做调整。综合单价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材料费
3.4.9结算数量实际收货数量结算,不考虑进场运输、现场吊装及安装过程中损耗。
3.4.10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以外,其他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3.4.11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按《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约定处理。
3.4.12本次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合同期间内不做调整。综合单价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材料费、运输费、赶工费、装卸费、配品配件费、管理费、安全质量、包现场文明施工、治安(所在施工范围)、验收、包风险、利润、税金、措施费(包括卫生防疫、环保停工、垂直运输机械费等)、免费负责样品的制作、样品的提供。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产品应为国内知名品牌。
******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5 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5.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5.7 近两年供货业绩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链。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16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本工程无预付款。当月对账结算,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买方业主支付计量款后次月支付至总货款的80%,余款在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95%,总付款比例不超过买方业主支付比例,剩余5%(含质量保证金),于竣工后12个月内支付。
******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因本次采购物资的税率无严格要求,所以本次评标的排名顺序按照不含税总价为作为排名依据。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系地址: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永利新村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联系人:马崇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