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A******)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
一、招标条件
本子洲县张家寨和金鸡山健身步道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2.153073万元,招标人为子洲县体育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张家寨健身步道提升改造。改造提升健身步道,采用EPDM塑胶跑道,总长度2127.95米,宽度为2.2米,面积为4681.49平方米;步道沿线搭配起终点能量消耗牌2组、小型能量消耗牌4组。(二)金鸡山健身步道提升改造。改造提升健身步道,采用EPDM塑胶跑道,总长度3158.52米,宽度为1.5米,面积为 4737.78平方米。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段长1518.44米,第二段长1058.32米,第三段长581.76米。步道沿线搭配起终点能量消耗牌2组、里程能量消耗牌5组。
共设1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子洲县张家寨和金鸡山健身步道改造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4、提供近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
5、 信誉方面“申请人(供应商)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服务-企业库”中可查询并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截图。未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网络截图);非失信且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建造师为非失信人员,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及个人网页截图。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7月14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7月18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需同时进行,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①网上报名:需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类采购交易系统使用 CA锁报名,报名成功并打印投标回执单;②现场报名:1)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条件 1-5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司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套);2)授权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条件 1-5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司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7月24日 10时 00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复康路榆溪尚品3号楼1408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7月24 日 10时 0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复康路榆溪尚品3号楼1408
七、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子洲县体育中心
地 址:子洲县中心体育场
联 系 人:李浩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复康路榆溪尚品3号楼1408
联 系 人: 姬小凤
电 话: ******
电子邮件:/